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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3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,会议于2008年7月1日以书面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,会议应到董事9人,实到董事8人,董事程东明先生因提出辞职未出席会议,董事曹建国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,委托董事韦文甫先生代理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。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元军先生主持。本次董事会经认真研究,形成了以下决议:
一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部份董事的议案。
由于工作变动原因,董事程东明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呈,该辞呈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。
因公司部分董事辞职造成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空缺,根据控股股东提名,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,拟提名胡冬晨、李春啟、赵光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。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。
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的有关材料,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,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、学历、职称、详细的工作经历、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,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,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。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,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。
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表决结果:8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二、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。
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工作需要,拟对现任经营层进行调整,同意姜健生先生提出辞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请求,聘任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。
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的有关材料,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,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赵光辉先生的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,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,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,任职资格合法;提名、聘任及表决程序合法,合规。同意聘请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。
表决结果:8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三、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副总会计师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的议案。
鉴于公司总会计师已辞职,为维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,同意由公司副总会计师莫理兵女士代行总会计师职责。
表决结果:8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四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。
公司董事会定于2008年7月21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表决结果:8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OO八年七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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